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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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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看看。结果等他过来的时候,莫韶华已经收拾好且换好了衣服。

云麒这副身子长得极好。不宽不窄的骨架,显得身体削瘦而高挺,他的脸型不大不小,带着少年的青涩,而苍白的皮肤让他看起来有些病弱。眼睛是上勾的桃花眼,不大不小一眼看去能把人的魂魄勾去,直挺的鼻梁圆润有肉,肉粉色的唇常往上翘着,让人一眼瞧着,就是温和的性情。

但凡是哥儿,身上都会有胭脂色的印记,这些印记常在易发现的地方,而云麒的就在他的臂弯处。因着身子不好,那印记颜色越发淡薄,看着就跟没有一样。但莫韶华来了,印记一天比一天红艳,他无法只能让人调了些肉色的胭脂遮住。

好在这里即便是公子哥在正式场合也有搽脂抹粉的习俗,下人们以为少爷心情好了,身子也好了不少想打扮一番,也都笑着调好。

如今他乌发被随意帮着,一身水绯色外衫里面是白色冰蚕丝的内衬,在机上浅色束带上面随意的挂着一串玉佩风铃花。

常年病弱的人这么一收拾好了,竟让人移不开眼来。

云广天从爱子的脸上看出爱妻的模样来,眼睛里有了几分湿意。他慌忙拿衣袖沾去,见儿子气色果真不错,而且他一年到头的这样的好心情也没有几次。

他不忍让儿子难过,只好再三叮嘱仆人好好照顾少爷。

莫韶华踏上去赵府的马车,帘子一遮,他身上温和的气息便褪了个干净,只剩下脸上挂着浅薄的笑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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